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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农林渔业局机关行政管理

十六项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强化机关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特制定如下十六项制度:

一、严格上下班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要依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

二、严格请(休)假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实行书面报批,请(休)假十天以内,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请(休)假十天(含十天)以上、分管领导请(休)假,由局长批准。经批准休假的报办公室备案。

三、严格学习(会议)制度

每周组织一次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会议);每月组织一次科室人员学习(会议);每季召开一次科室负责人会议,小结上季度工作、部署下季度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干部职工大会,总结工作,通报情况。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学习(会议)及干部职工大会由局长组织和主持,科室人员学习(会议)由科室负责人组织和主持。

、严格办文制度

凡是有文号的公文,须由拟文科室拟文、分管领导加具意见后送局长审批,再由办公室核对后发文;没有文号的公文,由拟文科室拟文,分管领导加具意见(如文件内容涉及财经审批内容需送局长审批),再由办公室核对后发文。办公室对所有上报公文须做好登记,随时备查。

五、严格信息材料报送制度

发送到三水农林渔业局网站、《佛山日报》、《南方日报》以及其他宣传载体的各类信息材料,先由科室负责人核对并经分管领导审阅加具意见,送办公室核对发表:微博信息经采纳并发布的每条奖励10元;以新闻、通讯形式在区农林渔业局网站登载的每篇奖励20元;在报刊上(含《三江农情》)刊登的每篇奖励50元;以调研报告、论文等形式的综合性稿件每篇奖励200元;影响较大的稿件,经局领导批准,可按上述奖励标准的两倍给予奖励。稿件奖励每年进行一次。

六、严格公车使用制度

因公事使用公车,用车人应向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再由分管领导审批。

公车由专门车辆管理员负责维护保养,使用时应由用车人做好登记,用完停放到指定位置。(详细规定以《三水区农林渔业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为准)

七、严格私车公用补贴制度。属于私车公用的,填写《私车公用补助申请(报销)凭证》,并经分管领导按相关规定审核后(分管领导私车公用由科室负责人做证明),由办公室专管员计算补助费用后送分管财经工作的副局长签批,交财务室办理报销。

八、严格财务报销制度

各科室(下属单位)支出报销,凭发票并填写好财务结算中心报销单,由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名,局的支出3万元(含)以上由局长审批、3万元以下由分管财经工作的副局长审批;下属事业单位的支出3万元(含)以上由局长审批、3万元以下由分管领导审批。

九、严格福利费支出制度

福利费只能用于干部职工(含退休人员)住院慰问、节日慰问和丧葬补助等支出。干部职工患病住院的,其慰问费开支500元;干部职工及直系亲属丧葬慰问金开支500元。在职人员住院慰问及抚恤事项由所在科室(单位)组织;退休人员住院慰问及抚恤事项由办公室组织,费用开支由分管财经工作的副局长签批。

十、严格办公用品采购制度

各科室(下属单位)所需办公用品,报办公室统一采购。购买固定资产和大宗办公用品,由班子办公会议决定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严格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单位固定资产指定专人管理,并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建立财产管理卡片。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末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十二、严格内务管理制度

要爱护办公室公共财物,防止损坏或丢失。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泄密和防事故工作。下班前,要关闭办公室的空调、电灯、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热水器等电器并锁好门窗,维护办公室财物安全。

十三、严格办公电脑使用制度

上班时间严禁利用办公电脑玩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和炒股;不准带与工作无关人员到办公室使用电脑。

十四、严格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要明确专人管理公章,保证公章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止滥用或盗用;公章管理人使用公章前,要认真审阅、了解公章使用的内容;建立公章使用登记制度,及时登记公章使用的时间、公文名称、批准领导、使用人、经手人,以备查考。

十五、严格值班制度

严格做好节假日的值班工作,不得无故缺值,因故无法值班的,自行调整后报办公室。值班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坚守岗位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十六、严格办公卫生制度

各科室(下属单位)要加强内务管理,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每日下午下班前打扫一次室内卫生,每周五下班前组织一次室内大清洁,保持办公室整洁、干净。机关内公共场所由专人负责清扫。

 

 

 

关于三水区农林渔业局编外人员

节假日补贴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编外人员的节假日补贴,充分体现发展成果共享,经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一、补贴范围

(一)科室人员。在局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农机所编外人员、生猪稽查队人员、新农村建设中心合同工及大南山林场合同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后勤人员。从事后勤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食堂职工、清洁工、渔政船看船工、大南山林场门卫(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补贴标准

(一)科室人员。科室人员按雇员标准发放。

(二)后勤人员。春节每人500元、中秋节每人200元。

 

附件:区农林渔业局编外人员名单

一、科室人员

朱燕青、潘能昌、岑劲华、连成昌、陈朝铭、罗伟良蔡文君、林思捷、李焕聪、陈耀强、黄永强

二、后勤人员

崔艳芬、崔锦芬、莫瑞芬、梁爱婵、李金彩、林牛、陈秋霞

 

三水区农林渔业局领导班子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全局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会议议事范围

(一)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决定、决议、指示和会议精神。

(二)研究确定全局重大决策、全区农业发展的规划和方针政策;讨论工作思路和工作要点。

(三)研究讨论局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四)研究讨论股级干部任免和人员的调整变动等情况。

(五)研究讨论局机关(下属单位)超5万元的行政性经费开支。

(六)研究讨论并制定出台农林渔业局相关制度、规定。

(七)研究讨论农业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

(八)研究讨论或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分工。

(九)研究讨论局内其他重大事项。

二、会议议事规则

(一)会议由局长召集并主持,班子成员参加,但须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参加才能举行。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会议一般每周一召开,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前由局办公室负责通知每位成员。

(三)会议议题由局长确定或由局班子成员提出(一般应于会前3天提出),交局办公室并由局长审定,一般不在会上临时提出会议议题。审定的会议议题应于会前2天提交局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汇总并组织相关材料。

(四)办公室应在会前1天将会议议题和相关材料送达每位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如对会议议题有异议,应在会前向主持人提出。

(五)会议作出的决策,由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组织落实。班子成员必须坚持执行班子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

(六)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来不及召开班子会议的,局长或班子成员可临机处置,班子成员处置前需口头向局长汇报,并于事后及时向班子会议报告。

      三、会议相关要求

会议应有专人记录,每次会议须撰写会议纪要。

 

 

 

 

 

 

 

三水区农林渔业局工作报告制度

 

为加强规范管理,增进信息沟通,促进工作协调,确保“全局一盘棋”,特建立本工作报告制度。

一、一般工作报告。各科室(下属单位)须每月12日、24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向局办公室报送本月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局办公室汇总后于每月的13日、25日前向区委区府办汇报。

二、重大事项报告。凡工作中发现重大疫情、重大农产品污染或质量安全事故、森林灾害、农机作业重大安全事故、渔业生产重大安全事故、机关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重大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以及涉农的重大舆情都必须第一时间及时向局办公室和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视其具体情况向局主要领导汇报。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的重要业务工作、重大人员变动,必须向局分管领导或局主要领导提出书面报告。

三、会议审批。全区行业性工作和业务培训会议的召开,原则上须提请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报告分管副局长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召开。

 

 

 

 

三水区农林渔业局党风廉政建设

岗位责任制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区委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促进区农林渔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按照“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部门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以及“谁主管,谁负责,层级负责制”的原则,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党组书记、局长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身作则,依法行政,做好表率作用。

2、履行局机关、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区农林渔业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严要求、严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部署,做到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教育,及时研究解决好班子和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4、坚持党管干部和任人唯贤的原则,选拔干部和任用干部严格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程序办理,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5、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认真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深入调查研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建设,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6、认真抓好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对上级党委、政府、纪委批办的信访件和违纪案件要认真组织力量及时查结。

二、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副书记)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身作则,依法行政,做好表率作用。

2、协助一把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科室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认真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门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发现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纠正,并向党组书记汇报。

4、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严要求、严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重视信访工作,详细阅读群众来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转批查办。

三、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身作则,依法行政,做好表率作用。

2、协助主管领导抓好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计划措施。负责做好责任制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对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向党组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确保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各项任务。

4、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抓好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认真贯彻执行党内五项监督制度,在强化党内监督中发挥协调和指导作用,确保上级指示和局党组的有关决议、决定、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监督;协助分管领导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5、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严要求、严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6、重视信访工作,认真做好接待群众来访,详细阅读群众来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组织查办。

 

 

 

 

 

三水区农林渔业局学习培训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建设学习型机关,更好地为“三农”服务,推动我区“三农”工作有效发展,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2、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

3、国家法律法规、党内纪律及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4、现代农业发展新知识、新技术。

5、相关专业学习。

6、随形势发展不断完善的其他学习内容。

(二)学习时间

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学习。自学时间由个人自行安排。

(三)学习要求

1、认真做好学习安排,做到经常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

2、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3、做好记录,写好笔记。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写出一篇以上理论文章或心得体会。

4、建立学习考勤,保证学习时间。集中学习个人出勤率要达到90%以上,缺勤者要进行补课。

5、局办公室负责中心组学习的日常工作。

二、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2、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

3、党纪国法以及机关各项制度。

4、专业技术及聘请专家讲解的知识。

5、现代农业发展的新知识、新技术。

6、随形势发展不断完善的其他学习内容。

(二)学习时间

每月组织一次科室(下属单位)人员集中学习。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三)学习要求

1、要制定学习安排。以科室(下属单位)为单位,认真做好学习安排,做到长计划与短安排相结合。

2、要保证学习时间。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要安排补学时间

3、要保证学习人数。要建立学习考勤制度,不得缺勤、迟到、早退。如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向科长说明情况。

4、要遵守学习纪律。在学习期间,不得聊天、说笑或有其它影响学习的行为。

5、要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论文。局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各科室(下属单位)交流学习心得和优秀学习论文。

三、有关要求

(一)中心组的学习由局长召集,局办公室负责记录。

(二)各科室(下属单位)的学习由科室负责人召集,局办公室不定期检查,对学习安排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三水区农林渔业局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推进我局党建标准化项目建设,按照“党建工作项目化,项目推进标准化”的基本思路,坚持用项目建设的理念、手段和方法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努力提高我局机关党建工作水平。现制定如下具体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以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使局机关党委在形象建设上有新提升、为民服务上有新举措、制度建设上有新成效,为“产业新城、南国水都、广佛肇绿芯”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牢固树立“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理念,围绕中心,从推动发展、便利群众、树立形象、促进和谐的实际出发,找准机关党建工作着力点。

(二)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着眼于群众的实际需求,围绕体现特色、彰显个性、打造亮点,从单位的工作性质和服务范围出发,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和条件,实现党建标准化项目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整体推进,讲求实效原则。整合资源,形成推进合力,按照面上有突破,点上有创新,高起点规划,标准化建设,实现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推进。

(四)强基固本,提升水平原则。以党建标准化项目建设,促进党组织强基础、促规范,使机关党组织基础更加扎实,工作更加规范、作用更加显现。

三、主要内容

按照“五好”(精神状态好、能力素质好、团结协作好、服务群众好、廉洁自律好)要求,通过推进“五个标准化”建设(队伍建设标准化、运行机制标准化、阵地建设标准化、工作流程标准化、活动组织标准化),实现机关党组织基础扎实、机制完善、管理规范、标准统一、运转有序、形象优良、作用凸现的目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推行队伍建设标准化

1、合理设置党组织。机关党组织按《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合理设置机关党的委员会、机关党支部。

2、合理配备班子成员。机关党委一般设书记、副书记各一名,设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若干名。书记原则上由分管政工、人事的班子成员兼任。机关党委设专职副书记一名,同时配备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3、实行任期制。机关党委委员实行三年任期制,届内原则上不作调整,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应征得上级党委同意,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补选(任命)。

(二)推行运行机制标准化

1、形成齐抓共管机制。实行党要管党,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党组织书记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机制。加强对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2、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局党组每年至少听取两次机关党建工作汇报,每季一次讨论、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分管领导每月至少一次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问题,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

3、严格考核制度。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党组重要工作内容,作为“一把手”工作述职内容,与单位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

4、落实工作经费。把机关党建经费列入本单位经费年度预算,确保党建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三)推行阵地建设标准化

1、党员活动室标准化。党员活动室做到“八有”:有固定设置的党员活动室和醒目的“党员活动室”标志牌、有需要的桌椅、有电视、DVD等党员教育设备、有党旗悬挂、有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资料、有相关的报刊、书籍、有档案资料柜、有活动室管理制度。

2、党建资料建设标准化。党委建立“四个名册”:本单位干部职工名册、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党员计划名册。建立“四个计划”: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党员教育计划、党风廉政教育计划。建立“四类档案”:党费收缴档案、换届选举档案、上级发文档案、党组织工作档案。建立“四个记录”:党委会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党组织学习记录、支部活动记录等。

(四)推行工作流程标准化。

1、发展党员工作标准化。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党员发展"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党支部实行年初提交发展计划,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党组织选举标准化。党组织成立、党组织换届选举应向上级党委请示,经上级党委批复后,方可召开成立大会或进行换届选举。选举工作严格按《基层组织选举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选举。

3、党员管理工作标准化。做好党员的党籍管理,做到及时接转、符合规定、手续齐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一次支委会、每季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一次党课,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坚持两年一次评议党员活动工作,定期分析党员的思想、工作及发挥作用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针对性地做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员合格率达100%。党费收缴做到基数核定及时、收缴标准一致、登记规范完整、帐目清晰准确,党委按季向机关党工委足额交纳党费,党费每年公示一次,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五)推行活动组织标准化

1、选择活动主题。围绕十八大、干部作风、创先争优和农业农村等工作,精心选择活动主题,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广泛、成效明显。

2、制定活动方案。围绕活动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做到活动主题突出、活动内容具体、活动形式新颖、党员乐于参与、活动目标明确,时效性、可操作性强。 

3、精心组织实施。争取领导重视和经费支持,精心设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达到领导满意、组织满意、群众满意。

4、认真总结提高。注意收集活动资料,认真进行总结,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局党建标准化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机关党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局机关党委委员及党支部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室成员由各党支部书记及负责组织工作的干部组成,机关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督查检查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听取汇报、开展督查。

 

 

 

 

三水区农林渔业局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区财政局、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三水支行《关于实施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三财支[2012]4号)的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好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原则

财务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基本原则。

二、财务结算方式

财务结算采用公务卡结算为主、转账结算及现金结算为辅三种方式。其中现金结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付给个人一次性的劳务报酬;

2、颁发给个人的一次性奖金;

3、对困难、患病干部职工、拥军优属、弱势群体的慰问和救济支出及其他工会慰问支出;

4、对伤亡人员的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等支出;

5、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特定群体的政策性补贴支出;

6、出差人员的交通费及差旅费(因特定原因不能刷卡支付的);

7、会议期间的零星支出(如文具等的小额支出);

8、单位外出执勤或节假日值班人员补助支出;

9、抢险救灾等紧急支出;

10、其他不能采用转帐或刷卡支付结算的支出(需经单位分管领导同意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三、财务结算手续

1、审批权限。局的支出3万元(含)以上由局长审批、3万元以下由分管财经工作的副局长审批;下属事业单位的支出3万元(含)以上由党组书记审批、3万元以下由分管领导审批。

2、报销票据规定。所有报销的发票或财政票据的抬头须注明“bt.bt365”或“佛山市三水区XXX单位”,并加盖公章。票据金额合并开具的,还须提供所购商品的明细清单(非电脑打印的清单应盖销售单位章确认)。经办人必须在结算票据背面签名确认。

3、现金支出手续。个人补助或慰问等性质的现金支出,必须凭现金支出单办理报销,现金支出单由经办人自行制单,但必须具备“支出事项”、“收款人姓名”、“补助标准”、“补助数量(如工作天数等)”、“补助金额”、“签收人”、“日期”等栏目。凡是涉及补助、补贴性质的现金支出,其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

4、公务卡结算。公务卡结算须在报销时提供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凡是支付日期在发生月份的1至7日期间的,必须在当月的20日前(含20日)完成报销的审核手续,并提交给财务人员。凡是支付日期在发生月份的8至31日期间的,必须在下个月的15日前(含15日)完成报销的审核手续,并提交给财务人员。经办人员逾期报销而产生的公务卡利息由个人独自负担。

5、转帐结算。转帐结算的必须要在报销单的右上角注明“转账”两字,并附上对方的账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行)。

6、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广东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广东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务接待须提供公函,没有公函的须填写《bt.bt365公务接待审批表》。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分管财经工作的副局长审签。客人的住宿,由办公室安排。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单位食堂接待。

7、办公用品、耗材的购置、办公设备的维护(修)。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办公室负责对购进物资进行验收和登记,办理签批手续后交财务人员结算。

8、差旅费、学习培训费、会议费。按上级关于差旅、学习的有关规定执行。凡省外出差、学习、参加会议的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核,局长批准,并按规定报区纪委(区委党廉办)审批,凭有效批件办理结算。

9、福利费。福利费只能用于干部职工(含退休人员)住院慰问、节日慰问和丧葬补助等支出。干部职工患病住院的,其慰问费开支500元;干部职工及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儿女)丧葬慰问金开支500元。在职人员住院慰问及抚恤事项由所在科室组织;退休人员住院慰问及抚恤事项由办公室组织。

10、私车公用补贴。属于私车公用的,填写《三水区私车公用补助申请(报销)凭证》,并经分管领导按相关规定审核后(分管领导私车公用由科室负责人证明),经办公室专管员计算补助费用后由分管财经工作的副局长签批,交财务人员办理报销。

11、公务借款。借款3万元以下(含3万元)由分管财经工作的副局长签批,借款3万元以上由局长签批。3个月内须办理费用报销手续,结清借款。

四、公务卡管理

1、持卡人必须妥善保管卡片和密码,并承担因个人保管不善等原因引起的公务卡有关费用。

2、因离职、退休等原因离开单位,应及时清理公务卡的债务,停止公务卡的使用。

 

 

 

 

 

 

 

 

 

三水区农林渔业局首问首办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农业部门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服务环境,依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区农林渔业局(含下属单位,下同)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 首问首办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到区农林渔业局咨询、办事(含来电、来函、下同)时,区农林渔业局工作人员解答办理、跟踪协调、回复结果的一种责任制度。

第四条 首问责任人是指服务对象到区农林渔业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咨询、办事时首位接洽的工作人员。首办责任人是指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承办服务事项的工作人员。

第五条 每位工作人员必须明确自己岗位的职责任务,熟悉各部门的基本业务;增强职业道德意识,树立高效优质服务观念;认真钻研业务知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第六条  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主动、热情、大方、及时、正确地处理问题,不推诿、不拖拉、不敷衍。

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服务事项,但属于区农林渔业局职责范围,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正确指引,并主动与首办责任人联系。

不属于区农林渔业局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耐心解释,说明情况,必要时应帮助服务对象联系相关单位。

第七条  属于首办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服务事项,如符合规定,手续和资料齐全,能即时办理的即时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办结,并出具“受理业务回执”;如属于首办责任人职责的承办范围,但手续、材料不完备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或办理程序、受理时限等,并耐心解答询问;对不符合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首办责任人应及时决定不予办理,并把不予办理的理由明确告知服务对象。

    首办责任人对领受的事项及局办公室送达的公文及事项,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汇报,服从科室负责人的监督指导,严格按照办事时限及要求办理。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分析,及时向分管局领导以至局主要领导汇报。需要限时办结的工作事项,如需报分管局领导和局主要领导审批的,要提前适当时间送呈,给局领导审批预留一定的时间。

首办责任人办理的服务事项涉及多个科室的,科室负责人负责牵头组织,在完成本职工作后,要及时移交有关科室,有关科室要主动配合,按各自职责要求在承诺时限内办理;办理的服务事项需要跨单位且属于我局牵头的,由局分管领导组织,科室负责人跟踪落实。

第八条  局办公室负责各类来文的登记、上网及送领导批办。上网及送领导批办一般要在收到文件的当日内办结,急件随到随办。对领导批办的文件,要在领导批办的当日,第一时间分送到承办的科室或首办责任人,并按办文时限,跟踪催办,确保办文时效。对急需报送材料或规定时限紧的急件,在呈送局领导阅批的同时,局办公室要及时通知承办科室,以便首办责任人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不延误报送时间。

承办科室要建立首办工作记录制度、责任人签字制度,对办公室送来的事项和本科室直接受理的事项要做好记录,做到职责明确,记录清楚,查阅有据。

各科室对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承办的业务事项,要明确分工以便确定首办责任人,首办责任人因故不能继续办理业务事项的,科室负责人要及时另定首办责任人,确保工作正常运作。

第九条 办公室负责首问首办责任制的检查与监督工作,对首问首办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要经常检查、监督,及时向分管领导和局主要领导汇报。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首问首办责任制的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  首问首办责任人没有按照本制度要求执行,受到服务对象有效投诉的,按照《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佛山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的通知》(三府办〔201421号)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三水区农林渔业局服务承诺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服务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区农林渔业局(含下属事业单位,下同)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服务承诺制度是指在职责范围内向服务对象及社会公开承诺办事时限、责任的一种制度。

第四条 服务承诺的事项是指在职权范围内办理的审批、核发及日常管理事项所需的时间及相关要求。需报区委区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与其他部门协办的,不属本服务承诺事项的承诺范围。

第五条 具体服务事项的承诺时限: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和监察室

1、信访。收到群众来信来访后迅速转相关科室,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自收到来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要有真实的姓名和住址);同意受理的信访事项,督促相关科室要求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结。单位要求人事争议仲裁,材料齐备的可在仲裁庭组成之日起60日内结案,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延期30日;个人要求人事争议仲裁,材料齐备的可在仲裁庭组成之日起60日内结案,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延期30日。

2、佛山市政府12345市民信息服务平台。收到佛山市政府12345市民信息服务平台转来投诉、咨询件后迅速转相关科室,并督促指导相关科室在22小时内初步回复(是否受理、单位内部转办情况),3个工作日内答复。

3、佛山行政投诉电子监察系统。收到佛山行政投诉电子监察系统转来投诉件后迅速转相关科室,并在1个工作日内拟办,3个工作日内受理或转办,直办后督促指导相关科室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

(二)农业发展科

1、植物检疫证核发承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2、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承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3、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农业承诺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办结。

(三)林业管理科(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1、出售、收购三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2、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承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3、各项建设工程征用、占用林地审核承诺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上报

4、临时占用林地(权限内)审批承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受理申请后,林业主管部门需要到现场对林地、林种 、树种、面积、地类、植被、界线、野生动植物分布等进行调查勘验,编制勘验报告、还林计划书等相关文件(10个工作日)另计)。

5、山林权证核发承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对林地林木位置、四至界限、面积、树种等进行现场勘验、测量、组织相关权利人进行确界另需30个自然日,依法定公示30个自然日另计)

6、申领野外用火许可证承诺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办结。

7、申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初审)承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8、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权限内)承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9、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林业承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10、申报县级森林公园承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11、广东省松树采脂资格许可证核发承诺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上报

12、生态公益林采伐许可证审批承诺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上报

13、进入地方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包括拍摄影〈视、相〉片)审批承诺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办结。

14、申报省级森林公园承诺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15、生态公益林内旅游、经营活动审批承诺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上报。。

16、进入林业系统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审批承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17、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审批承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18、设立临时性森林防火站审批承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19、因特殊情况在禁猎区狩猎审批承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四)畜牧兽医管理科(区动物防疫监督所)

1、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变更,父母代种禽场和种畜扩繁场承诺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上报。

2、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承诺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并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和对动物诊疗所得实地考察。

3、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承诺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并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

4、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不含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5、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国家强制免疫计划所需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6、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证明核发承诺受理后当天办结。

(五)农村管理科(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核发承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2、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登记承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加盖区政府印章时间另计)。

(六)广东省渔政总队三水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渔业船舶检验局三水检验站)

1、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核发承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2、乙种“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核发承诺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办结。

3、国家(广东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经营特许证核发承诺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特许证核发承诺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承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6、渔业船舶员考试及普通船员专业基础训练考试发证(五等及以下)承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7、在本省捕捉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初审承诺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8、水生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运输许可证核发承诺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9、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核发承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10、渔业航标的设置审批承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七)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所

1、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承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2、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证核发承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3、《农业机械及驾驶员牌、证》之一拖拉机驾驶证核发承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4、《农业机械及驾驶员牌、证》之二拖拉机号牌、行驶证核发承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5、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证核发—收割机号牌和行驶证承诺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办结。

6、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证核发—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承诺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办结。

第六条 以上服务事项符合有关政策法规,手续、材料齐全的,其承诺时限从送达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 全体工作人员要增强服务和效能意识,以《佛山市国家公务员服务行为规范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为办事准则,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手续,缩短办事时限,提供优质服务。

第八条 建立首问首办责任制度,明确办事的程序和要求,落实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首办登记制度,由各科室负责人(或委托其他工作人员)负责办事登记,局办公室负责检查、监督。

第九条 推行政务公开,通过政务公告栏、互联网站等载体公布各科室的服务项目、条件、程序、时限、要求和承办人员等内容、信息,设立群众监督投诉电话:0757-87758062,网址:http://www.pba-tmall.com ,邮箱:nlyyj205@163.com,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条 实行责任追究,对违反服务承诺制度的,按照区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佛山市国家公务员服务行为规范暂行规定〉、〈佛山市行政投诉处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府〔2004〕102号)的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 建立投诉反馈制度。对群众的投诉,各科室要认真调查了解,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局监察室要加强监督,对不及时调查处理及因此引发其他矛盾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三水区农林渔业局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为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规范信息采集和公开流程,方便公众获取本局工作信息,以及对“三农”工作的参与和监督,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公开的目标

1、增强信息公开透明度,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

2、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防微杜渐。

3、全面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二、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

1、坚持真实性。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 

2、讲究时效性。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

3、强调操作性。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

4、加强保密性。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和内容一律不得公开。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会议:召开工作会议、座谈会、发布会等。

   2、宣传栏:公布栏公示、电子屏播放、局刊、宣传册等。

3、网络:OA系统、电话、传真、局网站、电子邮件、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企信通等。

   4、媒体发布:电视台、电台、报社、杂志等。

四、信息公开的内容

1、在不同时期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动态。

2、召开的重要会议、颁布的政策法规、工作方案及其贯彻落实情况。

3、各种调研活动及调查报告、调研材料等。

4、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处理情况。

5、其他需要反映和通报的“三农”工作情况。

五、信息公开的管理

 1、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局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负责具体信息的搜集、整理、联络及发布工作。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后发布。

 2、各科室(含下属单位)应明确1名信息员,负责本科室的信息收集、报送和发布工作。经分管领导签名确认后报办公室发布或自行发布。自行发布的须报办公室备案。

六、信息公开的责任

信息公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信息重视不够,避重就轻,弄虚作假,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应责任人实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处理。

七、信息公开领导组织

为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特成立信息公开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邓仲怡    副组长:吴树昌、黄惠贞

成员:杨美珍、邱庆能、吴婉琪、许锦华、朱燕青、钱利华、梁向光、孙亚菲、梁敏、罗珍玲、张彦清、陈意明

 

三水区农林渔业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本着“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厉行节约、保障工作开展”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各科室(含下属单位)公务用车。

二、公务车日常管理

1.公务用车由各科室使用,由办公室统一调配管理。各科室要指定车辆管理员,负责管理所用公务车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并把备用钥匙统一交办公室保存。

2、各科室负责办理使用车辆年审和相关的保险、税费手续,并妥善保管车辆相关证件。

3、公务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及添置配件、工具等,由车辆管理员负责到指定维修厂家(或特约维修点)进行维修和购置。严禁带故障出车。如特殊原因不能到指定维修厂家维修的,需经分管领导签名确认后才能报销。

4、公务用车的清洗由车辆管理员负责到指定地点进行并统一结算,驾驶员个人不报支洗车费。

5、公务用车的加油由车辆管理员负责,且必须使用统一购置的油卡,油卡必须一车一卡,且设置与车辆牌号相对应,每次加油须同时出具加油小票,并于每季度将小票报办公室登记核对。因特殊情况未用油卡加油的,须经科室负责人签名方可报销。

6、车辆管理员应妥善保管车辆,以防遗失。除工作原因外,原则上公务用车尽量避免在工作时间内停放在饮食、娱乐场所停车场内。车辆用完后必须停放于指点位置,如因特殊情况在外停放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

 

 

 

 

 

 

 

 

 

 

 

 

 

 

 

 

 

 

 

三水区农林渔业局食堂就餐制度

 

为提高干部职工的生活质量,规范食堂就餐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就餐时间。早餐7:50时—8:30时;午餐:12:00时—13:00时。

二、严格按时就餐。严格按规定时间进餐,不得擅自提前或推迟就餐时间。

    三、严格刷卡用餐。就餐人员要服从食堂的管理和监督,按要求刷卡就餐,不得打包带走。

四、严格杜绝浪费。就餐人员应按需盛饭打菜,不得故意造成浪费。

五、严格文明用餐。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就餐后要将餐具、剩饭菜放到指定位置。

六、严格报(停)餐。就餐人员需提前挂饭牌报餐,可在早餐时间报当天的午餐,午餐时间报第二天的早餐、午餐;如要停膳的,必须将饭牌挂在停膳栏,在前一天的午餐结束前报停第二天的早餐,在当天上午10点钟前报停当天的午餐;不按要求停膳的,不论就餐与否,均扣除个人费用。

七、严格爱护公物。就餐人员要爱护食堂的物品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不得将餐具带出食堂。

 

三水区农林渔业局遏制“庸懒散奢”

专项整治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高服务“三农”工作水平,从教育、组织、制度、监督入手,坚持标本兼治、齐抓共管,树立“不想庸懒散奢、不能庸懒散奢、不敢庸懒散奢”的意识,确保治理庸懒散奢问题取得实效。特制定本规定。      

一、治庸增能力,解决工作能力不强问题

着力整治不思进取、学风不正、工作畏难、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通过整治,进一步增强进取精神,提升工作能力,形成人人思进、奋发有为,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工作氛围。具体整治下列行为:

1、能力平庸。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履职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能力不强,遇重大、棘手问题和突发事件手足无措;不注重调查研究,决策能力不强。

2、业绩平庸。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质量不高;对工作推进不力;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能有效解决;绩效考核和年度考评中处于后位。

3、思想平庸。学习意识淡薄,政策理论水平低,对上级决策和部署理解不透、执行不力。

4、不敢担当。对工作“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回避矛盾,相互推责;做老好人,不敢大胆管理,不敢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治懒提效能,解决工作效率不高问题

着力整治精神不振、拈轻怕重、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等突出问题。通过整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始终保持昂扬向上、雷厉风行的工作状态。具体整治下列行为:

1、精神不振。精神萎靡,意志消沉;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工作怨天尤人,牢骚满腹,对事业和群众漠不关心,缺乏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创先争优的勇气。

2工作懈怠。工作主观能动性不强,推动能力差;工作不作为、慢作为。应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应受理的事项不及时受理,应告知的事项不一次性告知等问题。

3、作风浮夸。群众观念淡薄,很少深入基层一线工作和靠前指挥,官僚衙门作风严重;热衷形式主义,搞花架子,做表明文章,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4、效率低下。工作标杆不高、视野不宽;遇事被动应付,敷衍塞责,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

三、治散聚合力,解决工作纪律不严问题

着力整治纪律涣散、阳奉阴违、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突出问题。通过整治,强化政治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在全局上下形成纪律严明、团结和谐、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切实把思想和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具体整治下列行为:

1、观念淡薄。政治纪律观念淡薄,大局意识不强,以部门或个人利益为中心,对上级决策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组织性差。个人主义严重,团结协作意识不强,遇事斤斤计较,闹无原则纠纷,影响和谐稳定;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民主作风差。

3、纪律涣散。上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有事外出不按规定请假,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网购、看电影等。开会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场交头接耳等。

4、自律不严。热衷于吃喝玩乐,八小时外参与情趣低俗的不良活动。对群众办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四、治奢促廉洁,解决干部为政不廉问题

着力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迎来送往、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习气和办文、办会等方面存在的奢侈浪费现象。通过整治,倡导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清廉从政的干部队伍。具体整治下列行为:

1、公款消费。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和礼品相互走访,公车私用,违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超范围、超标准接待。

2、浪费公物。使用公用水、电、通信及办公耗材不注重节约,不按规定报餐和就餐,浪费严重。

3、损公肥私。以工作加班、学习培训、出差办事、购买办公耗材等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在单位食堂不刷卡就餐。

4、假公济私。借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亲属、朋友谋取私利。在办理审核事项过程中,向管理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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