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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三渔罚决【2017】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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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三渔84184船(船主:陈力才)
使用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电鱼)进行捕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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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三渔84184船(船主:陈力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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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于2017年9月28日9时至9时36分期间,在佛山市三水区北江老沙洲尾附近水域使用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电鱼)进行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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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种类:
1、没收电鱼工具一套;2、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以及《广东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渔业类)》第一类第一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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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方式:自觉履行
履行期限: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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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名称:广东省渔政总队三水大队
日期: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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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事 人 已 执 行 罚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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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三渔罚决【2017】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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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三渔85155船(船主:梁国辉)使用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电鱼)进行捕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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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三渔85155船(船主:梁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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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于2017年9月28日8时至10时13分期间,在佛山市三水区北江航道码头附近水域使用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电鱼)进行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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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种类:
1、没收电鱼工具一套;2、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以及《广东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渔业类)》第一类第一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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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方式:自觉履行
履行期限: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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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名称:广东省渔政总队三水大队
日期: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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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事 人 已 执 行 罚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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